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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投业渐入理性时代—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总裁陈玮博士
今年以来,国内创投业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。1月1日,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开始施行;2月,由外经贸部、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《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》;3月初,深圳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《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》。这些法规陆续推出后,在创投业引起了很大反响。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、深圳创投同业公会会长陈玮博士就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,法规的相继出台,从制度上对创投业给予了规范和鼓励,坚定了行业发展的信心,目前国内创投业正逐渐步入一个理性时代。
陈玮说,业内已形成一个共识,就是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高科技及民营经济,这是不争的事实;同时国外经验也显示,投资到中小企业中的效率是最高的,尤其是民营企业,政府不用承担太多资金,只要做好引导就行。因此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的实施很重要,对创投业也是一个利好。创投业虽然近两年在调整,但其发展的重要性一直是被高度认同的。两个行业规则的出台,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创投业进行了鼓励,并且本身就说明了这种重要性。当然,新兴的创投业需要一整套法规体系的建设,涉及到方方面面,总的来看,创投业的优势和吸引力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,盈利前景问题仍然是创投行业最关心的。
另外,规则中的部分规定似缺乏必要的操作性。比如深圳创投条例规定,创投企业必须累计投资70%以后,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。实际上,由于目前国内创投的退出渠道并不畅通,几乎没有创投企业可以达到这一个标准,更何况创投的回报期较长,即便达到了这个标准,创投企业可能早已难以为继了,没有所得,享受所得税优惠也就无从谈起;另外为了这个“70%”,可能还会形成一种倾向,就是大家只搞小的创投企业,这样规模又很难上去。
陈玮认为,在行业并不很景气的情况下,要将资本真正引导到创投业中来,就必须让他们看到利益所在,在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。而且可以说,中国现正形成日益庞大的投资专家群体和一批专家型的创投公司,这种引导不仅有意义而且会很有效。当然除此之外,创投业本身的发展和成熟也是很重要的。
有情况表明,国内创投业已经到了一个各方都比较理性的发展阶段。首先,大部分创投公司都变得谨慎理性,轻率冒进的现象在减少;其次,投资更注重安全性,为规避如管理层信誉、管理能力、公司透明度等风险,创投公司一般会加大投资比例,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;其三,被投资的企业也理性了,企业估值更为合理;另外,行业正逐步形成一种认识,即做创投不一定非得投资IT、生物医药这些高科技行业,被投资企业现实的业绩和投资价值更为重要,这样,企业以往的业绩就成了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。
陈玮认为,现阶段的关键是研究在创业板暂未推出的情况下,如何做创投的问题,不因创业板的开设与否来判断做创投行还是不行。因为即使创业板开设了,能够上的企业仍然只能是少数,最终决定创投成败的仍然是投资质量,质量决定退出。只要质量好,在一个很严格的资本市场下,也能退出,否则开十个创业板也没有用。他认为,在目前环境下做创投,一方面不能过度讲求包装,投"概念";另一方面要从生存和发展两方面考虑,长短结合,不能一味做长线投资,追求"放长线钓大鱼"或是所谓暴利机会。和美国相比,中国的创投业在投资领域、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盲从,但往往是滞后的,很多国内所谓的高科技拿到国际上其实并不"高"。所以大家应该更加看重被投资企业的实际价值,同时向国外同行学习选项目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。
谈到创新投自身的运作,陈玮介绍说,公司正在从以下几方面形成突破:一是在投资策略上,对好的项目在投资比例上适当增加,更看重企业实际价值;二是在增值服务上加大力度;三是更关注在传统领域内的技术提升;四是拓宽业务范围,除创业投资外,集团正会同境内外机构发起设立证券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,同时争取在MBO收购、资本市场整合等关联领域有所作为。创新投的发展定位是做以创业投资为主的综合性投资集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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